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: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:(1)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、民用建筑工程;(2)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工程;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,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;劳务分包(持有效资质证从事经营);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;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;金属门窗工程的施工及配套服务;装配式预制构件的技术研发、设计、制造、安装、技术咨询服务;电子智能化工程、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。(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