造纸生产、纸品加工、机械零配件加工(仅限分支机构);纸品销售;农业综合开发(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);造纸机械设备购销;进口贸易(进口造纸机械设备);道路货物运输(自有普通货物运输);自有房屋租赁;竹子、桉树的种植(具备场所方可经营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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